雨丝敲打着落地窗,像无数根细密的针,扎在陈砚的视网膜上。他坐在真皮沙发里,指尖缠着一根钢琴弦,弦身冰冷,在灯光下泛着金属特有的寒光。那是他从祖父的旧钢琴上拆下来的,E调的中音弦,韧性极好,勒进皮肤时不会立刻断裂,只会一点点加深痛感,像一种缓慢的凌迟。
玄关处的电子钟显示晚上十一点十七分,红色的数字在黑暗里跳动,像某种不祥的预兆。距离林晚约定的时间,已经过去十七分钟了。陈砚盯着钟面,感觉那秒针走动的声音像锤子,一下下砸在太阳穴上——他讨厌等待,尤其是等待她。
“咔哒。”
门锁转动的声音刺破雨幕,陈砚抬眼时,指节已经将琴弦勒出了红痕。林晚站在玄关,黑色风衣下摆沾着湿漉漉的泥点,发梢滴着水,却笑得眉眼弯弯,像只刚偷完腥的猫。她手里还拎着个透明塑料袋,里面装着什么东西,被血染成了暗红色。
“抱歉呀,路上遇到点有趣的事。”她弯腰换鞋,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,那里有一道新鲜的红痕,呈不规则的条状,像是被什么东西勒过。换鞋时,塑料袋里的东西滚了一下,隐约能看出是块带血的布料。
“看到一只被车撞断腿的流浪猫,它盯着我的眼神太乖了,忍不住陪它多待了会儿。”林晚直起身,将塑料袋放在玄关柜上,动作自然得像在放一件外套。她总这样,把那些“有趣的事”轻描淡写地带回来,仿佛在说今天的天气。
陈砚的目光落在她脖颈的红痕上,琴弦在掌心转了个圈,勒得更深了。皮肤已经破了,血珠顺着指缝渗出来,滴在深色的西裤上,洇出细小的黑点。“流浪猫?”他的声音很轻,像羽毛拂过刀刃,“比我重要?”
“怎么会。”林晚走过来,自然地坐在他腿上,指尖抚过他发红的指节,指甲修剪得圆润,却带着不易察觉的力度,“但它快死的时候,瞳孔放大的样子真漂亮,像你每次盯着我的时候。”她凑近,鼻尖几乎碰到他的下巴,呼吸里带着雨的湿气,“你今天又用琴弦缠手指了?我跟你说过,会留下疤痕的。”
陈砚没有回答,只是伸手扣住她的后颈,力道之大,让林晚闷哼一声。他盯着那道红痕,喉结滚动:“谁弄的?”他能闻到那红痕上残留的气味,除了雨水和泥土,还有一丝淡淡的烟草味——不是她喜欢的薄荷烟,是更烈的、属于男人的牌子。
“嗯?”林晚眨了眨眼,像是才想起这道伤,指尖轻轻划过那红痕,带起一阵战栗,“哦,刚才帮猫处理伤口时,被它爪子划的。你看,是不是很对称?”她抓起他的手,将他的指尖按在自己颈侧的红痕上,那里的皮肤还在发烫,“和你上次在我肩膀留下的牙印,形状很像呢。”
陈砚的呼吸骤然变沉。他记得那个牙印,在她右肩,像朵病态的花。那天她带了一个男人的领带回来,深灰色的,上面有暗纹,说是在酒吧捡到的,觉得花纹好看。他咬下去的时候,她没有挣扎,只是摸着他的头发,说“再用力点,陈砚,让我记住疼”。最后那牙印结痂时,她还对着镜子拍照,说“这是我们的勋章”。
“猫呢?”他问,指尖摩挲着那道红痕,感受着皮下血管的跳动,像在确认她还活着。
“埋了。”林晚的指尖滑到他的喉结,轻轻按压,感受着他吞咽的动作,“埋在楼下的花坛里,就在那棵你说‘挡视线’的梧桐树下。我还在它坟头放了颗薄荷糖,你知道的,我喜欢薄荷味。”她突然低下头,在他锁骨处轻咬了一口,“就像我喜欢你疼我的时候,身上带着的血腥味。”
陈砚突然笑了,笑声低沉,带着胸腔的震动。他松开手,转而抚上她的脸,指腹擦过她唇角的笑意,那里还沾着一点泥土:“林晚,你越来越像我了。”
“不好吗?”林晚舔了舔他的指尖,舌尖微凉,带着雨水的湿意,“我们本来就该是一样的。从精神病院那时候起,就该是一样的。”
她起身去浴室洗澡,风衣落在沙发上,口袋里滚出一枚银色的打火机,上面刻着一个陌生的姓氏——“周”。陈砚捡起来,打火机的金属壳还带着她体温的余温,他摩挲着那个姓氏,突然将打火机凑到唇边,轻轻咬了下去。
齿尖刺破金属的瞬间,铁锈味混着她残留的香水味在口腔里炸开。林晚喜欢的那款香水,前调是玫瑰,中调是檀香,尾调却藏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苦杏仁味——像极了她的人,甜美之下,是化不开的阴郁。他记得第一次闻到这味道,是在精神病院的探视日,她偷了护士的香水,喷在手腕上,凑到他鼻尖说“你闻,我们也可以像正常人一样香”。
浴室里传来水声,哗啦啦的,像是在掩盖什么。陈砚走到浴室门口,磨砂玻璃上印着林晚模糊的轮廓,她正在洗澡,却哼着一首诡异的童谣,是他们小时候在精神病院听过的那首:“小皮球,圆又圆,滚到河边不见啦……姐姐捡,弟弟看,掉进水里喊救命呀……”
他靠在门框上,听着水声和童谣,指尖的琴弦已经勒出了血珠,滴在光洁的地板上,像绽开的红梅。十七分钟,她迟到的十七分钟里,到底发生了什么?那个刻着“周”字的打火机,属于谁?她颈侧的红痕,真的是猫抓的吗?
他想起上周,她也是这样晚归,回来时耳后有个口红印,说是“帮一个喝醉的女人擦嘴时蹭到的”。他没戳破,只是那天晚上,用手术刀在她耳后刻了个小小的“砚”字,血珠渗出来时,她抓着他的手臂,说“这样就不会再有别人的痕迹了”。
无数个问题在脑海里翻滚,像煮沸的水,每一个气泡里都藏着猜忌和暴戾。但他没有推门进去,只是静静地站着,像一尊耐心的猎手,等待着猎物露出破绽。他了解林晚,她喜欢捉迷藏,喜欢看他被嫉妒折磨的样子,这会让她觉得自己被在乎。
林晚洗完澡出来时,穿着他的白衬衫,领口大开,露出锁骨处淡粉色的疤痕——那是去年她为了阻止他自残,被他手里的刀片划伤的。当时他正用刀片割手腕,想看看自己的血到底有多红,她扑过来抢刀片,结果被划了个口子,血滴在他的伤口上,混在一起,像某种血腥的盟约。
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,看见陈砚脚边的血迹时,只是弯了弯眼睛:“又不听话了?”语气里没有责备,只有一种近乎宠溺的无奈,像在说一个调皮的孩子。
她拿来医药箱,坐在地毯上,执起他的手。陈砚的指尖缠着琴弦,血已经凝固,将琴弦和皮肤粘在了一起。林晚没有直接扯掉,而是用棉签蘸着酒精,一点点湿润那些凝固的血痂,动作轻柔得像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。酒精渗进伤口时,陈砚的指尖颤了一下,她立刻停手,低头用嘴吹了吹,像在安抚一只受惊的小动物。
“今天在画廊看到一幅画。”她突然开口,声音被浴室的水汽泡得发哑,带着一种奇异的黏腻感,“画的是一片燃烧的玫瑰园,火焰是黑色的,玫瑰是红色的,像你上次泼在墙上的油漆。画家在角落签了自己的名字,和你一样,也叫陈砚。”
陈砚的目光落在她低垂的眼睫上,那里沾着细小的水珠,像哭过。他知道她在撒谎,全市姓陈砚的画家只有他一个,而他从未画过玫瑰园——他讨厌玫瑰,觉得那花太艳俗,像精神病院里护士涂的口红。
“哦?”他不动声色,指尖却在她掌心轻轻掐了一下,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我把它买下来了。”林晚抬起头,眼底闪着狂热的光,像个得到心爱玩具的孩子,“我让画廊老板在背面刻了你的生日,这样它就彻底属于你了。不过我有点不喜欢那个画家的签名,太张扬了,就用美工刀把它刮掉了,刮的时候木屑飞起来的样子,像极了去年你烧我日记时的火星。”
她一边说,一边将琴弦从他指尖解下来,动作专注,仿佛在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。琴弦解到一半,她突然停下来,用舌尖舔掉他指缝间残留的血痂,眼神里带着虔诚的迷恋:“你看,”她举起那根沾血的琴弦,在灯光下晃了晃,“血把它染红了,像根红色的丝带。我们可以用它做个东西,比如……系在你手藏的那把手术刀上?”
陈砚看着她兴奋的侧脸,突然觉得喉咙发紧。他收藏的那把手术刀,是他十五岁时从精神病院手术室偷出来的,刀刃锋利,至今还能映出人影。他用那把刀第一次划开的,是欺负林晚的护工的轮胎,后来又用它在自己的胳膊上刻过她的名字。林晚知道他有多宝贝它,就像知道他所有的秘密——包括他藏在衣柜最深处的,那些偷拍的、她的照片。有她睡觉的样子,有她浇花的样子,还有她上次埋猫时,跪在花坛边的背影。
“画廊老板,是男的?”他问,声音平得像一潭死水,只有他自己知道,那水面下藏着怎样汹涌的暗流。
林晚解琴弦的手顿了一下,随即又恢复了动作,语气自然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:“是啊,一个戴金丝眼镜的男人,笑起来很假,像你讨厌的那种‘正常人’。他还问我,为什么要刮掉画家的签名,我说‘因为这画是我的了,只能有我的痕迹’。”她抬起头,冲他笑,眼角的泪痣在灯光下跳动,“他看我的眼神,像在看疯子。”
“你不是疯子。”陈砚伸手,抚摸她的头发,湿漉漉的,带着洗发水的清香,那是他特意为她买的薄荷味洗发水,“你是我的。”
“嗯,我是你的。”林晚凑过来,吻他的唇角,将一个冰凉的东西塞进他嘴里,“给你的。”
是那颗她放在流浪猫坟头的薄荷糖。糖纸在舌尖化开,薄荷的清凉混着若有若无的土腥味,刺激得陈砚眯起了眼。他知道她在做什么,她在用这种方式证明自己的忠诚——哪怕是如此病态的方式。就像他曾经把自己的血滴进她的水杯里,说“这样我们就融为一体了”。
“打火机。”陈砚含着糖,声音含糊不清,薄荷的清凉让他的神经有些发麻,“你口袋里的打火机,是谁的?”
林晚的瞳孔微微收缩,快得几乎让人以为是错觉。但陈砚捕捉到了,像捕捉到猎物一闪而过的尾巴。他太了解她了,她撒谎时,左边的瞳孔会比右边的小一点,这是她在精神病院养成的习惯,那时候她总撒谎说自己没偷药,结果每次都被护士发现。
“哦,那个啊。”她若无其事地收拾着医药箱,将沾血的棉签扔进垃圾桶,发出轻微的声响,“那个戴金丝眼镜的画廊老板的。他抽烟的时候掉在地上,我觉得好看,就捡回来了。怎么,你想要?那给你好了。”
她起身去拿打火机,陈砚却突然抓住她的手腕,力道之大,几乎要捏碎她的骨头。他能感觉到她腕骨的形状,纤细得像根羽毛,却又倔强得不肯折断。“林晚,”他盯着她的眼睛,那双总是含笑的眼睛此刻像结了冰的湖面,“看着我,说你没骗我。”
林晚没有挣扎,只是静静地看着他,眼底的笑意一点点褪去,露出底下翻涌的、和他如出一辙的偏执。“陈砚,”她反手握住他的手,将他的指尖按在自己的心脏位置,那里的心跳快得像要炸开,“我的心跳在这里,我的呼吸在这里,我的疼和痒都在这里——它们全都是你的,我怎么会骗你?”
她的心脏在他掌心跳动,有力而执着,像在为她的话作证。陈砚看着她眼底的自己,那个眼神阴鸷、嘴角带血的倒影,突然松开了手。他知道她在撒谎,但他选择相信——或者说,他选择接受这个谎言。
因为他在意的从来不是真相。他在意的是,她愿意骗他。愿意花心思编造一个谎言,愿意维持这场脆弱的、病态的平衡。就像他明明知道她藏在枕头下的那把水果刀,是为了防备他失控时用的,却假装不知道;就像她明明知道他偷偷在她的咖啡里加了微量的镇定剂,却每次都笑着喝完,还说“今天的咖啡真好喝”。
他们是彼此的囚徒,也是彼此的狱卒。
“明天陪我去看那幅画。”陈砚说,重新拿起那根沾血的琴弦,开始慢条斯理地缠绕自己的手指,这一次,力道轻了许多。他想看看,她到底编了个怎样的故事,想看看那个“戴金丝眼镜的画廊老板”到底是谁。
“好啊。”林晚笑了,眼底的冰融化了,又变回那只狡黠的猫,“不过看完画,你要陪我去一个地方。”
“哪里?”
“秘密。”她凑过来,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带着薄荷味的吻,舌尖舔过他唇角的血迹,“明天你就知道了。保证是你会喜欢的地方。”
雨还在下,敲打着落地窗,发出单调的声响。陈砚看着林晚去书房翻找东西的背影,她的白衬衫下摆扫过地毯上的血迹,留下一道淡淡的痕迹,像条蜿蜒的蛇。他知道那个“秘密地方”大概率不会是什么好地方,或许是某个废弃的医院,或许是某个偏僻的墓地,甚至可能是那个画廊老板的家。但他无所谓,只要是她选的地方,只要她在他身边,在哪里都一样。
指尖的琴弦已经缠好了,像一枚猩红的戒指。陈砚低头看着那抹红,突然想起很多年前,在精神病院的围墙下,十三岁的林晚也是这样笑着对他说:“陈砚,等我们出去了,就找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,好不好?”
那时的阳光很刺眼,她的笑容却很暗,像埋在土里的种子,带着破土而出的疯狂。她刚被护工打过,嘴角还流着血,却从口袋里掏出半块偷来的巧克力,塞进他嘴里,说“甜不甜?等出去了,我买一整盒给你吃”。
现在,他们终于有了“只有两个人”的地方。这个公寓,墙上挂着他画的、她的肖像(眼睛被挖掉了,填上了两颗黑色的纽扣,因为他不喜欢她看别人的眼神),书架上摆着她收集的、各种动物的骨骼(她说是“永恒的美”,不会像人一样背叛),冰箱里放着他为她准备的、切好的水果(每一块都大小均匀,像用尺子量过,因为他喜欢完美的东西)。
这里是他们的伊甸园,也是他们的地狱。
林晚从书房出来,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笔记本,封面上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笑脸,眼睛是用红色的马克笔画的,像在流血。“找到啦。”她扬了扬笔记本,“去年写的日记,突然想看看。”
陈砚知道那本日记。里面记录了她每一次“有趣的发现”,比如“今天看到邻居家的狗被车撞死,血溅在墙上的样子像朵花,可惜被清洁工擦掉了”,比如“楼下的老太太每天下午三点准时哭,她的眼泪咸得发苦,我偷偷接了一瓶,想看看会不会变质”,还有“陈砚今天用琴弦勒自己的手指,血珠滚下来的样子真好看,比上次买的红玛瑙手链还好看”。
他看着她坐在沙发上,一页页翻着日记,时而轻笑,时而皱眉,像在看一本有趣的小说。雨光落在她脸上,一半明,一半暗,像被劈开的灵魂。翻到某一页时,她突然停下来,指着上面的字说:“你看这里,我写‘陈砚今天又用头撞墙了,血顺着脸颊流下来的样子,比他平时好看多了’。当时你还生气来着。”
陈砚“嗯”了一声,鼻尖蹭着她的颈窝,那里还残留着沐浴露的清香,掩盖着那道红痕的存在。“因为你把我写得像个疯子。”
“我们不就是疯子吗?”林晚合上书,转过头,鼻尖抵着他的鼻尖,呼吸交融在一起,带着彼此的气息,“只有疯子,才能这样在一起啊。正常人才不会懂,“正常人才不会懂,怎么用疼痛确认彼此还活着。”林晚的指尖划过他眉骨上的疤痕——那是他十八岁时,为了留住她,用碎玻璃划的,当时他嘶吼着“你敢走我就毁掉这张脸,让你永远记住我”,而她只是抱着他流血的头,笑得眼泪直流。
陈砚突然抓住她的手腕,将她按在沙发上。白衬衫的下摆翻卷上去,露出她腰侧的旧伤,像条褪色的蛇。那是她十五岁时,为了保护他不被精神病院的男护工欺负,被开水烫伤的。当时她疼得浑身发抖,却还对他说“没事,你看这疤痕像不像条项链”。
“他们当然不懂。”陈砚的吻落在那道疤痕上,带着血腥味和薄荷糖的清凉,“他们只会说‘我爱你’,却不敢把对方的血融进自己的骨血里。”
林晚没有挣扎,只是抬手按住他的后颈,将他按得更紧。她喜欢他这样,带着毁灭欲的占有,像暴雨中的野火,烧得人喘不过气,却又贪恋那份灼热。“陈砚,”她的声音带着喘息,“明天的地方,我真的觉得你会喜欢。有很多镜子,能照出我们纠缠在一起的样子,像你画的那幅《共生》。”
陈砚的动作顿了顿。《共生》是他最满意的作品,画的是两棵缠在一起的毒藤,藤上的刺扎进彼此的躯干,却开出了一朵共同的花。他把画藏在画室最深处,只有林晚见过。
“镜子?”他挑眉,指尖捏住她的下巴,强迫她看着自己,“你又在打什么主意?”
“想让你看看,我们有多般配。”林晚笑得狡黠,舌尖舔过他的下唇,“想让你看看,你的每一道疤都长在我身上,我的每一滴血都混着你的气息。”
她突然翻身将他压在身下,从茶几的抽屉里摸出一卷医用胶带。那是陈砚用来固定伤口的,宽宽的,粘性极好。林晚抓过他的手腕,将他的手反剪在沙发背上,用胶带一圈圈缠紧,动作熟练得像在包扎伤口。
“你干什么?”陈砚没有真的反抗,只是看着她低垂的眼睫,那里藏着他熟悉的疯狂。
“怕你夜里又自残。”林晚拍了拍胶带,确保足够牢固,“上次你趁我睡着,用手术刀在胸口刻我的名字,差点把自己弄死。”她俯身,在他胸口那道浅浅的疤痕上亲了亲,“这次我看着你,哪儿也别想去。”
陈砚笑了,笑声震得沙发都在颤。他看着她去卧室抱来一床被子,铺在沙发上,然后蜷进他怀里,像只找到巢穴的猫。她的头发还没干透,带着潮湿的水汽,蹭得他下巴发痒。
“画廊老板叫周明宇,对吧?”陈砚突然开口,声音在寂静的客厅里显得格外清晰。
林晚的身体瞬间僵住,随即又放松下来,用鼻尖蹭着他的锁骨:“你查了?”
“你的日记里夹着画廊的收据。”陈砚的指尖划过她的脊椎,一节一节地数,像在确认一件珍贵的藏品,“周明宇,三十七岁,毕业于中央美院,五年前因‘故意伤人罪’入狱,去年刚出狱。”
他顿了顿,感受着怀里人逐渐加快的心跳,继续说道:“他伤人的原因很有意思——用美工刀划伤了一个收藏他画作的女人,因为那个女人在他的画上盖了自己的印章。和你刮掉‘陈砚’签名的理由,倒是很像。”
林晚沉默了很久,久到陈砚以为她睡着了,才听见她闷闷的声音:“我只是觉得他很像你。偏执,疯狂,眼里只有自己的东西。”
“所以你就把他的打火机捡回来了?”陈砚的指尖掐进她的腰侧,那里的皮肤最嫩,一掐就会留下红痕,“就像捡那只流浪猫一样?”
“不是捡。”林晚突然抬起头,眼底闪着猩红的光,“是他该死。他说我们这种人是‘社会的垃圾’,说精神病院就该把我们永远关起来。”她的指甲深深抠进陈砚的手臂,“他还想碰我,说‘玩玩疯女人应该很刺激’,你说他该不该死?”
陈砚的呼吸骤然变得粗重。他看着她眼底的疯狂,那里面有愤怒,有屈辱,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求助——她在等他说“该杀”,在等他和她一起沉沦。
“尸体呢?”他问,声音冷得像冰。
“埋在猫旁边了。”林晚笑了,笑得天真又残忍,“薄荷糖也给他放了一颗,算是……给我们的新邻居一点见面礼。”
雨还在下,但公寓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。陈砚看着她,突然觉得那根缠在指尖的琴弦,其实早就缠在了他们的心上,越勒越紧,直到嵌进肉里,长成彼此的一部分。
他想起精神病院的院长曾说:“陈砚和林晚,就像两个坏掉的齿轮,单独看都是废品,合在一起却能精准咬合,疯狂转动。”当时他觉得是骂人的话,现在却觉得无比贴切。
“胶带绑松点。”陈砚突然说,“我想抱你。”
林晚愣了愣,随即笑着去解胶带。胶带撕开时带着皮肉的刺痛,陈砚却毫不在意,反手将她紧紧搂在怀里,力道大得像要把她揉进骨血里。
“明天去埋他的地方看看。”他说,下巴抵着她的发顶,“顺便……给我们的‘邻居’再添点土。”
林晚在他怀里用力点头,鼻尖蹭着他的胸口,那里的疤痕还在隐隐发烫。她知道,他们又一次越过了那条界线,像无数次在精神病院时一样,一起偷药,一起打架,一起把欺负他们的人锁在杂物间。
电子钟的数字跳到凌晨三点时,陈砚已经睡着了。林晚悄悄起身,走到玄关,拿起那个装着带血布料的塑料袋。布料是周明宇的衬衫碎片,上面沾着他的血,也沾着她的。
她把碎片扔进粉碎机,看着它们变成细碎的纸屑,像去年陈砚烧她日记时的灰烬。然后她走到客厅的落地镜前,看着镜中的自己——颈侧的红痕清晰可见,那是她用周明宇的领带勒的,为了让陈砚相信那是猫抓的;眼底的红血丝还没退去,那是杀周明宇时太过兴奋留下的。
镜中的人笑着,笑得和陈砚如出一辙,带着血腥气和疯狂。林晚抬手,抚摸着镜中的自己,又像是在抚摸镜外的陈砚。
“我们是疯子。”她对着镜子轻声说,“但我们是彼此的疯子。”
回到沙发时,陈砚翻了个身,下意识地伸手找她。林晚躺进他怀里,被他立刻抱紧。他的呼吸均匀,却在她耳边呢喃:“别离开我……”
林晚笑了,在他唇上亲了一下:“不会的。”
就像藤蔓不会离开大树,毒不会离开药,他们也永远不会离开彼此。
窗外的雨渐渐停了,第一缕晨光透过云层,照在落地窗上,映出两个紧紧纠缠的身影。那根沾血的琴弦掉在地毯上,被晨光染成了金红色,像一条凝固的血河,连接着两个疯狂的灵魂。
他们会继续这样下去,用疼痛确认爱意,用疯狂维系关系,在彼此的疤痕里寻找温暖,在对方的血液里确认归属。这或许不是正常的爱,却一定是最适合他们的爱——扭曲,病态,却比任何誓言都要坚固,比任何永恒都要滚烫。
林晚闭上眼睛,听着陈砚的心跳,像听着一首只属于他们的、疯狂的歌谣。她知道,明天还有很多“有趣的事”在等着他们,但只要身边有他,再黑暗的地方,她也敢闯。
因为他们是彼此的光,也是彼此的暗,是这场猩红契约里,唯一的、也是最终的归宿。